为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的维权意识,在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法学院、经管学院分别组织师生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学院开展的宣传活动以“步入新时代,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为主题,分别在学校二平台荷花池旁、市区叙府商城门口设置宣传点。法学院4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过往的师生、市民发放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单,解说《消费者维权法》相关知识,并对“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等消费者经常碰到的霸王条款等作了解答,回答了有关网购退换、预支消费等诸多问题。同时,还进行了有奖问答游戏和签名活动,进一步加深全校师生和广大市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识和了解。
经管学院青年志愿者开展的宣传活动主题为“维护权益,诚信待人”, 在学校二平台风雨球场下面的主干道进行。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过往的老师和同学发放宣传单,介绍有关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准备签字笔、小本子、橡皮擦等小礼品,邀请同学们参加维权问题的有奖问答,并在宣传横幅上签名。
在如何学习和运用消费者维权法律知识问题上,一名同学在活动现场说:“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应该了解自身的权益,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供稿/法学院 经管学院 编辑/邱军 制作/幸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