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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临港校区2021-2022年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更正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1 点击量: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对《宜宾学院2021-2022年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评分表作出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评分表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采购代理机构实力(31分)

综合

实力

31

1、采购代理机构有属于本公司用于开展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开标场地。拥有1个开标室的得2分,每多一个加2分,最多得4分;拥有1个评标室的得2分,每多一个加2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从业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3、(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的得2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的,每有一个2,最多得2

3)项目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2,最多得2

(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须提供以上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采购代理机构2016年以来未受到省级财政部门处罚的得10分,有处罚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根据承诺函进行打分)

2

采购代理机构业绩

25分)

业绩

25分)

1、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有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加1分,最多加20分。

22016年以来开展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中需开展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公开招标等代理项目,全部开展得5分,缺少一个扣1分,与第一点的业绩要求不能重复。

3

采购代理服务能力

34分)

采购代理能力34分)

1根据采购代理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实施方案应包括公司服务理念、采购项目前期服务、采购项目实施过程采购人权益保障、采购项目后期资料整理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综合评价为优的得15分,良的得8分,合格的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

2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不少于3人具有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需提供人员配置方案,需承诺每次服务至少有1/3人员提供服务,根据方案和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0分,良6分,合格得3分。

3、提供质疑、投诉处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质疑的接受、回复,投诉的接受、回复等具体处理程序和协助处理程序,根据方案内容综合评价为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合格的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4、提供项目信息保密措施,措施应该包括项目信息管理、保密制度等内容,根据措施内容综合评价为优的得4分,良的得2分,合格的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5、采购代理机构2016年以来在代理我校项目中所代理项目有投诉成立的扣2分。

4

代理服务费报价

10分)

报价(10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此次报价必须先行下浮10%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得基本分2.5分,此外每下浮5%2.5分,最多得10分。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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