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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宜宾学院临港校区考点(5132)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0 点击量:

各位考生: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231223-24日进行,为帮助考生尽早了解报考点考试相关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现将宜宾学院临港校区考点的有关安排予以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231223-24日上午 830-11:30

20231223-24日下午 14:00-17:00

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15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2.考试地点: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临港校区

一期8号楼(杏林8幢):0001-0054考场

二期7号楼(公共教学楼一):0055-0107考场

二、查看考场及安全演练:

查看考场时间:2023122216:00-17:00

考试当天考生需要将携带的手机等设备放在考点封闭区外的手机存放处,然后再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安检合格后方能进入考汤。为保证考试当天考生有序完成考前进场安全检查工作,请各位考生在查看考场之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安全检查演练。手机存放处在考试楼栋两侧。

一期8号楼存放点(左侧1-26号考场,右侧27-54号考场)

二期7号楼存放点(左侧55-80号考场,右侧81-107号考场)

考场所在教学楼在122217:30122418:00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在此期间,所有人员凭《准考证》或考务工作证进入。

考生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务必于1222日前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手写签名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自行打印,须在首场考试交给监考员)参加考试,避免因证件忘带或丢失影响入场考试。

2.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2024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新增智能安检门安检环节,建议考生尽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时须主动接受安检,有序进入考点考场,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到达考点后,首先须将手机等不得带入考点(或考点封闭区域)的物品放置在考点设置的集中统一放置区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如通过智能安检门时引发报警,考生须自行到手机集中放置区域进行自查,将引发报警的物品自行放置到考点指定位置,然后再次排队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不再报警方为合格。若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人工安检。

为避免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建议在考试当天不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含金属物品的背包、钥匙、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打火机、眼镜盒以及金属饰品(如金属发卡、手镯、戒指、项链、腰链、脚链等)。尽量不穿戴可能影响安检门正常通过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若因自身问题导致无法进入考点,由考生自行负责。

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场入口金属探测仪检查、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和招生单位要求考生自行携带的文具检查。

3.宜宾学院临港校区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场均配备高清摄像头、无线信号屏蔽仪、无线信号侦测设备等防作弊工具,同时将与国家教育考试中心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形成三级互联实时监控体系,全面保障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4.考点每个考场都将在教室正前方标准配置一个挂钟,挂钟时间仅供考生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铃声为准

5.考试结束后,考点将把所有视频监控录像备份送交专业机构进行考试视频回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及相关部门将根据视频回放发现的违纪违规事实(包含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和交头接耳等行为),对相关考生进行处理。

6.考生取出试卷后,首先须核对试卷是否与试卷袋考试科目名称一致,检查有无漏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异常情况;要注意阅读试卷首页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开考后(8:3014:00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时间不予补偿

7.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另行规定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允许自带文具,考点为考生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内含黑色签字笔2支、2B自动铅笔1支、直尺1把、橡皮擦1个、胶棒1支、小刀1把)。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时应将考点统一提供的文具整理好放在课桌上,不得带出考场。

四、考试纪律

请考生遵守本人报名现场确认时签署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树立法治和诚信观念,珍惜个人荣誉,遵守考场规定和秩序,诚信考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均触犯刑法。上述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对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将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在尚未触犯刑法及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考试13年的处理;对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考生的准考证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

5.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作答。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或答卷)和草稿纸带离。

6.在考试期间,考生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夹带,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开考后,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考生的违纪、作弊情况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7.举报电话:0831-3545939,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温馨提示

1.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期间的食宿安排。学校临港校区一期杏林食府(1楼和2楼)和二期鸿儒食府(2楼)均可提供午餐服务,校内考生使用一卡通,校外考生使用微信支付。

2.一期9号楼一楼、二期8号楼一楼教室可供午间休息。

3.为避免无处停放车辆,建议校外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打车到达考点。

智轨T1支线(成都工业学院方向)可直达考点,成都外国语大学站可到临港一期,成都理工大学站可到临港二期。公交K06路、27路也可到达考点。

预祝各位考生考出满意的成绩!


附件:

1.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场规则

3.四川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临港校区平面图

6.杏林八幢应急疏散图

7.二期7号楼应急疏散图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