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投标人提供具有2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非住宅类)业绩且业主单位综合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相同语意内容。【说明:①投标时提供合同、业主评价及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发票及与之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②同一业主的多个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酒圣路8号
联系方式:0831354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市辖区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源
电话:0831808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