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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2024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网络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名单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20 点击量:

根据《宜宾学院临港校区2024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公告》要求,我单位已完成此次公开招聘的网络初审工作,现将网络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请相关报考者按《宜宾学院临港校区2024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聘用)公告》及本公告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1225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1226日上午9:00-12: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临港校区二期(宜宾市翠屏区-三江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5号)行政楼416办公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报考者本人参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信息表》在承诺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的清晰的原件。

提供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正反面清晰复印件。

提供报考者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的材料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暂未领到学位证、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

如报考者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请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考生须出具个人不存在人事或劳动纠纷的书面承诺书签署姓名并加盖手印后的原件。

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的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

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

⑧报考技师岗位的报考者需提供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1份清晰复印件(可用社保清单代替)。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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