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拟对临港校区杏林食府、江北校区B区餐厅合作经营服务商进行公开遴选,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商家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临港校区杏林食府、江北校区B区餐厅合作经营服务商遴选
二、遴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括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临港校区杏林食府、江北校区B区餐厅两个食堂,确定1名中选人,拟引进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开展餐饮技术合作。临港校区杏林食府经营范围兼顾基本大伙和特色餐饮;江北校区B区餐厅经营范围兼顾基本大伙、特色餐饮和教师工作餐。合作经营期限5年,合同第一次签订三年,第二次签订两年。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后两年的合同,如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本次中选人成为本项目的合作经营方,合作经营方不得转租、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合作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及配合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得超范围经营。
三、遴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遴选申请人须是具备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餐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2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临港校区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419)。
五、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遴选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即可免费获取遴选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非法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勘察每个餐厅至少五个场景的照片资料。
说明:报名前务必到校实地考察(需提前一天致电报备,联系人张老师13890968495)。
六、递交遴选申请文件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遴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遴选申请文件。
2.递交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临港校区行政楼411。
3.提供缴纳遴选保证金凭证依据
(1)遴选保证金缴纳说明:遴选申请人递交遴选文件前须缴纳遴选保证金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并提供缴纳证明。未足额缴纳遴选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遴选。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江北支行
开户名: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纳税人识别号:12510000450718984H
账 号:51001725108051501285
电 话:0831-3545066
注:转账时请注明遴选申请人名称,请使用对公账户。
(2)遴选保证金退回说明。如有下列情况,学校有权不予退还遴选保证金:
① 遴选申请人在遴选有效期内撤回遴选申请;
② 遴选申请人提供虚假的遴选申请文件;
③ 遴选申请人在遴选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④ 遴选申请人在遴选有效期内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照遴选文件要求与宜宾学院临港校区签订并履行合同。
如无上述情况,遴选结果排名前三名的遴选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原路无息退回,其余遴选申请人的遴选保证金在评选会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原路无息退回。
七、信息发布
本遴选公告在宜宾学院临港校区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宜宾日报同步公告。
八、遴选人: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18281189703
现场勘察联系人:张老师13890968495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