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临港校区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宜宾学院临港校区2025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请勿饮水、勿进食,保持空腹。
3.参加体检人员严格按照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将写有明确体检结论和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详见附件2)扫描件(PDF或JPG格式)于2025年7月7日18:00以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见招聘公告)。
4.未按要求发送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弃权,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附件1:宜宾学院临港校区2025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体检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2: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体检表格式(A3打印).doc
宜宾学院临港校区
2025年6月30日